沈承宇若无其事的扔掉手中的酒瓶。“生日,一年就只有一次,我想热闹热闹,开个玩笑,
让大家开心一下,你不会生气吧,双双?”看起来是询问我的意见,
沈承宇的脸上却没有半分的愧疚。今天是沈承宇的二十三岁生日,
他特地给我选了一件白色礼服。沈承宇告诉我,生日会上,他的朋友都会来。
以往的生日都是我们两个人单独过,我本以为是沈承宇终于想通了,决定给我一个身份。
陪在沈承宇身边三年,看着他白手起家。朋友说,“这么多年的不离不弃,
就算是一条狗也会有感情了吧。”我狼狈的跑到了卫生间,白色的裙子此刻已经被酒水浸湿,
早已经没法见人了。我叹了口气决定离开,沈承宇的朋友匆匆赶来叫住我。“徐觅双,
你快去看看文哥吧,他好像胃病犯了,现在嚷嚷着要见你呢。”我心里一慌,
方才落寞的情绪在此刻顿时烟消云散。脚下的步伐不自觉的加快。沈承宇一直有胃病,
从很久之前开始,这些年时好时坏的,为了他,我身上总是随身携带着治疗胃病的药。
包厢的门被推开,里面静悄悄的。直到我走进包厢,
里面就像是什么炸开了一样顿时喧闹起来。“我就说她会回来吧?”“真没想到啊,文哥,
你到底是怎么做到让她对你这么死心塌地的?”我这才发现,我又被耍了,
沈承宇压根就没事。沈承宇站在人群的中央,身边站着一位陌生的美女。见到我,
他表情淡淡,“双双,叫你回来,是想让你见见我的女朋友,琳琳。”女朋友?
这三个字还没有在我的脑海中消化,一双白皙的手就伸到了我的面前。“你就是双双吧?
很高兴认识你。”“只不过你这也有点太开放了吧?这里有条毯子,需要吗?
”我这才反应过来,方才来的太急,忘记了衣服这件事情了。有了琳琳的话,
吃番薯的红苕
吃番薯的红苕
沃达
向晚
春潮
柿子不红
惊蛰有初
惊蛰有初
沃达
酒泉仙